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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2022年第20期,总第126期)

浏览次数: 日期:2022-07-18

 

反  腐  倡  廉


第20期(总第126期)

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编发                                                                 2022年7月18日


 

 

在履职尽责中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企业纪检组织要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国之大者”,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重点任务,一看“第一议题”制度是否落实、是否第一时间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二看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政治态度是否端正、政治立场是否坚定、政治要求是否落实,三看主要领导履职尽责是否到位,干部作风是否务实,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国之大者”。要通过盯责任保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短板促整改,纠正不适应、不适合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确保新发展理念在本单位、本部门得到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三点:

一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纪检组织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在形成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合力上,要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班子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监督意见,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促进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等贯通协同、一体发力,着力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在规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运行上,要紧盯权力配置、权力公开、权责统一,对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开展监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纠正偏差。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教育引导上,要将党纪党规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为各类培训的必要内容,不断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治、以案促改的教育、惩戒、警示功能,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要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聚焦重大节假日和关键时段,强化廉政提醒、纪律教育、案例警示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以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等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把精力聚焦到推动铁路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严肃查处职工群众身边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三要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确保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要牢固树立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的观念,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坚决查处 “靠路吃路”案件,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对抗组织审查的,绝不姑息、毫不手软、严肃查处,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打通监督检查、纪律审查、教育整改等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改革发展举措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把惩处、监督、教育融合起来,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要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用好容错纠错机制,积极稳妥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定期组织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充分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效,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促进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增强“时时放心不下”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时时在线、事事关心,是领导干部的使命所在和职责要求。新时代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一是让“时时放心不下”成为领导干部内心自觉。“时时放心不下”是干好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必然要求。“欲事立,须是心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需要领导干部有坚定的信仰信念信心。革命理想高于天。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党有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根源上离不开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在新征程上,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进一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时时放心不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与时刻处在焦虑之中区别开来,避免陷入对困难工作望而生畏、对复杂工作单打碎敲的境地,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恒定信心耐心。

二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始终保持过硬的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作风优良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作为一个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作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作风的映射。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直接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以实干担当擦亮政治底色,锤炼过硬作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保持时刻“在线”,这才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正确姿态。“时时放心不下”,难在时时、贵在时时。领导干部要时刻警惕出现麻痹松懈、侥幸懈怠心理,在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锲而不舍,持之以恒,以过硬作风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三是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时时放心不下”,放心不下的是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需要心中常常牵挂的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焕发担当精神,心系民之关切,把百姓安危冷暖放在心头,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需要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当前,百年变局叠加世纪疫情,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繁重任务,更需要“时时放心不下”的劲头。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办实事而不图虚名,求实效而不做虚功,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用自己“放心不下”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放得下心”。

 

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检验对党忠诚

 

近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其“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此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江西省宜春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志平等,也被通报指出“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多次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

从近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少数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值得关注和警惕。有的“来去如风”,一到节假日就不见了,跟组织玩“失踪”;有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也不向组织报告;有的对自己的房产、投资情况有意隐瞒,跟组织“扮穷”。俗话讲,“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此隐瞒不报、漏报谎报,往往是心里有鬼,企图掩盖违纪违法问题。比如,不报告个人去向,多半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干了不该干的事;偷偷把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钱存在国外,是想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跳船”;不报告投资情况,是因为其中有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这样的案例不少。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检验着党员干部能不能向组织说真话说实话、是否对党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就曾严肃指出,“有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埋伏、八小时之外找不到人,能说对党忠诚吗?”对党忠诚不仅体现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也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言行中。是否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看似是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实际上是关系党性原则的大事,本质上是要求党员干部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自觉履行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践行入党誓词中“对党忠诚”的庄严承诺。

包括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内,我们党历来重视并不断规范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请示报告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对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请示报告制度。对于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的行为,还有明确的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背后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更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能满不在乎。党员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事实上,做到了守牢纪律底线、按规矩办事,就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守住纪律才有底气,自身过硬方能坦荡。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格外注意。不仅要查处不请示报告的行为,也要深挖背后有无严重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掌握干部情况,从严从实管理监督,确保请示报告制度刚性执行。

 

接地气才能干成事

 

破旧小广场变身健身“打卡地”,家门口的书屋成了文化新名片,“边角料”空地上建成健身器械区,废弃绿化带变成儿童乐园,“见缝插绿”打造出迷你广场生活圈……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有关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注重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按照群众所想所提,逐一进行破题。群众在“转角”间就能遇见幸福,归属感和生活品质得到提升。

老旧小区改造中,能不能加装电梯,让居民上下楼更方便?小区绿化面积少、环境差,如何提升绿化率让小区变美?老城区改造中怎样保护城市历史建筑,传承历史文化,留住城市记忆?这些都是城市建设中群众关心的问题。群众的呼声能不能得到回应,愿望能不能实现,桩桩件件、点点滴滴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只是城市建设,党员干部在开展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才能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倘若不接地气,不了解实际情况,不知晓群众的最急最忧最盼是什么,就开始蛮干、乱干,不仅工作干不好,还会让群众的期望变失望。

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干工作不接地气,情况摸不清,事情办不好,群众有意见。有的一身惰气,嫌麻烦不善于听群众意见,认为你一言我一语,众口难调,还是坐在办公室里“把事办了”省事;有的一身虚浮气,群众感情不够深厚,不愿倾听群众意见,干工作只要领导满意,不管群众愿不愿意;有的一身官气,感觉自己“很高明”,想问题、作决策习惯“一言堂”,不习惯听群众意见。多接地气,戒除惰气、虚浮气、官气,干事才有底气,才聚人气,才能以实干实绩让群众满意。

党员干部不管是想问题、作决策还是办事情,都应接地气,多了解实际情况和群众现实需求。“两脚不沾泥”,不了解群众真实需求,闷着头干事,事办了群众也不会买账。廖俊波“能到现场就不在会场”,他每次决策前都实地考察调研,考虑是否符合当地实际和百姓需求;谷文昌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在基层,他深入田间,挽起袖筒植树,卷起裤脚犁田,拿起钢钎打石头,群众盼什么,他就带领群众干什么……党员干部干工作接地气,既摸清实际情况、精准对接群众的需求,又集中群智群力,形成“众人拾柴”的良好局面。

接地气才能干成事、办好事,赢得群众的认可。未来,我们会面临诸多新问题,更需要党员干部多接地气。双脚沾泥、紧贴实际,走到群众中去听民意,挺起肩膀、攻坚克难,按照客观规律推进,才能攻克一个个新难关,推动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不守小节累大德

 

近日,有媒体曝光江苏省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海的违纪违法案例细节。“因为干‘一把手’好多年了,小的规矩小的细节不是很注意了。”随着汪海思想懈怠松动,不讲规矩、放纵自己,最终出问题栽跟头。案例警示我们,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惕,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汪海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腐败,据其自述,刚到县住建局工作时,也懂得谨小慎微。但在和监管服务对象、企业老板的接触当中,规矩细节逐渐抛诸脑后,抽好烟、喝好酒,接受购物卡、酒水等小恩小惠。他的心态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变化,从一开始的“不自然”到“适应”,渐渐沦陷在身边的“微腐败”之中。可以看出,思想防线的缺口一旦打开,不正之风寄生于细微行为之上,就会溃不成军,滑向腐败的深渊。

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落马干部腐化堕落,往往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有的党员干部把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一顿饭看作是“小意思”,有的认为吃点喝点、拿点收点“无所谓”。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原区长方庆建,认为自己吃点拿点享受点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接受同一对象行贿次数最多的达20次、最长时间达16年之久,受贿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70万余元;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原法规科负责人陈志毅将作风问题视为小节,从吃喝玩乐、收受土特产发展到收受现金,逐渐陷入贪腐泥潭;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武红军,从来认为“吃吃喝喝不是个事儿”,这种心态使他成了政治上的“糊涂人”,一步步从破纪走向破法,直到彻底沉沦。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小事小节上的“失守”,实质是党性原则淡化,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值得一提的是,汪海身为“一把手”,在个人有关事项上却不如实向组织报告。这看似“小问题”,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却是心无组织观念、目无组织纪律的大问题。祸患常积于忽微。看似小事小节的“四风”问题,正是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原则、违纪破法的“发端”。由风及腐,风腐交织,这些党员干部就是在吃喝送礼中大搞权钱交易,借人情往来进行利益输送。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中严格要求自己,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保持头脑清醒,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加强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坚决清除隐藏在吃喝送礼、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

 

别活成曾经痛恨的那种人

 

“把自己当成了股东一样,没把自己身份弄清楚,最根本的还是自己宗旨意识淡薄。”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原成员、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殷勇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殷勇把党员身份当成“装饰品”,把党性修养当成“形式主义口号”,结果,“活成了一个自己曾经痛恨的那种人”。

殷勇忏悔,自己“在淮阴经济开发区工作了14年,逐渐忘了自己是谁,忘了为了谁”。一名党员干部,连“我是谁,为了谁”都忘记了,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他忘了自己是个党员,把自己当成了股东;他忘了权力要为人民服务,用在了为老板服务上。如此一来,腐化堕落、活成“那种人”就是必然的了。据报道,殷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0余万元。2021年10月,他被“双开”并移送起诉;2022年1月,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很多腐败分子,都有着与殷勇类似的特征,那就是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他们已经不记得,共产党员是多么沉甸甸的身份。加强党性修养,要在改造客观世界中自觉运用党性原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克服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在“围猎”面前保持定力,在考验面前毫不退缩,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初心使命。如果不加强党性锻炼,思想“总开关”就会越来越松,底线变成了虚线,跑冒滴漏变成了管涌塌方,不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悲剧,更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

丹石可磨,而不可夺其坚色;兰桂可折,而不可掩其贞芳。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体现在应对各种挑战危险中。无论是抗击疫情的党员志愿者、脱贫攻坚的村第一书记,还是翱翔宇宙的英雄航天员,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不畏艰险、顽强拼搏,展示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反观殷勇,他把自己比成超市的“搬运工”,收受烟酒再请人处理变现,一出出戏码,不仅暴露了他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将他“党性修养”形式主义的伪装揭露无遗。

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党性修养不能是喊喊口号、走走过场,而是站稳人民立场、完成自我改造的必修课。党员干部务必时刻自省、自励、自重,坚决与腐败较量,与理想滑坡、信念动摇、觉悟退化较量,与财、权、物、色、名的贪念较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落细,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力戒活成“自己曾经痛恨的那种人”。

 

只图省事的把关

 

“只怪自己纪法意识不强,为了省事,违反了规定……”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正余镇某小学会计吴某某收到处分决定后说。

此前,海门区正余镇纪委收到一条问题线索,该镇科教文卫部门反映镇上某学校教师遗属死亡后继续领取遗属补助资金,相关单位和个人可能存在违规发放遗属补助资金的问题。收到问题线索后,正余镇纪委立即组成案件核查组展开初核。

核查人员调取了该校近年来遗属补助资金发放账目及相关人员死亡证明等资料后发现,在部分遗属死亡后,学校仍继续发放遗属补助资金;甚至有的遗属已死亡三年多,但遗属补助资金仍在发放。

核查人员进一步了解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生活困难的遗属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审核一次。发放遗属补助资金的单位,应及时了解受补助的遗属生活变化情况。享受补助的遗属死亡或就业,应减发或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海门教育系统教工遗属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需要遗属补助申领人户籍所在村居、负责发放资金的学校共同出具相关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层层把关,为何层层失守?核查人员找到负责遗属补助发放审核工作的该校会计吴某某谈话。

“我们学校每年都是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发放的。”吴某某语气肯定。

“2016年3月,你们学校工作人员的遗属于某某已经死亡,为什么直至2020年,于某某仍出现在你们学校遗属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里?从2016年3月开始,仅于某某一人,就多领取补助资金43370元。还有遗属赵某某……”面对核查人员摆出的事实,吴某某一时语塞,最终道出了实情。

经查,每年遗属补助申领过程中,该校仅由吴某某通知遗属补助申领对象来校领取申请表,然后让其去户籍所在村居开具申请意见并盖章,几乎从来没有到过遗属家中核实情况;如果联系不上遗属,学校图省事,将上一年度的申请表复制出来,直接到相关村居去盖章。有的村居干部不了解情况,没尽到职责,稀里糊涂就把章盖出去了;有的村居干部明知遗属已经死亡,但碍于乡里乡亲情面,也就卖个“顺水人情”。

针对发现的问题,正余镇纪委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学校遗属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追回遗属补助资金92230元,对相关责任人严肃立案查处。5月,吴某某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其余5名责任人也均受到相应处分。为举一反三,海门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共发现相关违规发放问题422件,已立案查处28件36人、追缴资金105.8万元。

 

2022年“首虎”张永泽被双开

 

7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被开除党籍、公职。

张永泽1月8日官宣被查,是今年首个落马的中管干部。而在此之前,他已经缺席了今年西藏自治区的“两会”。

经查,张永泽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严重扭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不坚决、打折扣,钻营算计、跑官要官,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长期接受他人提供的高档宴请和服务;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搞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和环境评价审批工作;私德不修,家风败坏,对家人不管不教;靠环保吃环保,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永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永泽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届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东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邢玉建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邢玉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玉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知法犯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权谋求私利。

邢玉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邢玉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玉建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威海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刘新波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威海市委批准,威海市纪委监委对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刘新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新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职工调动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假公济私,长期无偿占用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房产,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便利,在广告业务合作、干部职工调动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新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威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威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新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东四地4名党员领导干部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二级高级法官、执行长、审判员陈远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日前,经山东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济南市天桥区纪委监委对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二级高级法官、执行长、审判员陈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远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远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由中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给予陈远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季景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滨州市委批准,滨州市纪委监委对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季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季景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报销;宗旨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贪欲膨胀,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季景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季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淄博市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田钢昌(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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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田钢昌(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钢昌违反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和收受礼品,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钱款;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田钢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钢昌开除党籍处分;由淄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淄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临淄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4、东营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郑少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日前,经东营市委批准,东营市纪委监委对东营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郑少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郑少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司法活动、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郑少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司法工作人员,背离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知法犯法,以权谋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少锋开除党籍处分;由东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东营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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